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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设备的公告
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9-21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设置应用区间测速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拟在G2京沪高速公路、G20青银高速公路、G0321德上高速公路S12滨德高速公路启用区间测速取证设备,现予以公告:

 

一、设置地点

序号

道路名称

行驶方向

起点位置

终点位置

限速

1

G2京沪高速

北京方向

300KM+000M

283KM+450M

120KM/H

2

G2京沪高速

上海方向

279KM+200M

293KM+000M

120KM/H

3

G20青银高速

银川方向

384KM+400M

402KM+750M

120KM/H

4

G20青银高速

青岛方向

402KM+750M

384KM+400M

120KM/H

5

G0321德上高速

德州方向

040KM+550M

028KM+350M

100KM/H

6

S12滨德高速

德州方向

035KM+650M

057KM+100M

120KM/H

 

二、启用时间

上述区间测速设备将于2020年09月25日正式启用。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高速公路区间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0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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