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犬只狂犬病免疫管理工作,根据《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现将德州市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点公开发布。请广大市民携带犬只到依法公布的狂犬病免疫点注射狂犬病疫苗。如发现依法公布的免疫注射点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
附件1:德州市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点.pdf
附件2:县市区监督电话.pdf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4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德州市各县(市区)政府、 市直各单位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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