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工信部等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鲁工信化工〔2019〕210号)及《关于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鲁化安转办〔2019〕57号)要求,市化工专项行动办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于2024年9月12日对山东恒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异地迁建)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认为符合《关于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鲁化安转办〔2019〕57号)及《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指导标准》的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搬迁改造工作已完成。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年9月14日—9月25日
联系电话:0534-2687053
邮箱:dzaqscz@163.com
德州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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