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 >通知公告 >正文
德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1-07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反馈问题“德州市111眼地热井无取水许可,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未按时限要求压采深层承压水井,并且在取水许可到期后违规取水近130万立方米。”现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1日

二、异议反馈方式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反馈至电子邮箱:dzslsyzxghk@dz.shandong.cn

联系人:刘  永  联系电话:0534-6073224

附件:德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               

              德州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7日

【关闭】    【打印】

德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德州市各县(市区)政府、 市直各单位联合承办

鲁ICP备0503029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000032 鲁公网安备 37149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