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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1-13

德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反馈,“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山东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近年来,通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顺利完成“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2021年上半年全省能耗强度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传统发展方式的路径依赖,习惯于打折扣、搞变通,想方设法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开绿灯”。2018年以来,全省新建“两高”项目206个,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有114个,其中,涉及节能评估问题45个,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问题23个,涉及产能置换问题11个。

二、整改目标

督察反馈的全省206个项目中,涉及我市6个项目,为推动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我市在完成违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同时,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三、整改措施

(一)严控新上“两高”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严把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替代”。

(二)完成违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根据“两高”项目省级部门联审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两高”项目清单。2023年年底前,按照合规项目类、完善手续类、改造提升类、关停退出类“四类处置方式”,完成2018年以来6个“两高”项目整改工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遏制“两高”项目协同推进机制。根据《德州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明电〔2021〕28号),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德州市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

(四)加强“两高”项目监管。加密加严现场督导,早发现、早纠偏、早处置,严防违规新增产能、超产超量、虚报瞒报行为发生。强化举报投诉和联合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信用惩戒,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坚决杜绝违规获利。

四、整改成效

我市2018年以来新上违规“两高”项目6个,分别是齐河县山东锋通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齐河县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禹城市山东光大电力集团公司热电厂1*25MW高温高压背压热电联产供暖机组工程项目、平原县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热源锅炉及生化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乐陵市山东俊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武城县泰盛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矿粉、石料原材加工技改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验收情况

前期,省销号验收工作组审查了继续保留实施项目的各项手续资料,实地核查了关停退出项目。2025年1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向我市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确认该项整改任务已达到销号标准,通过销号验收。

六、公示时间

拟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十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368号)。

八、受理电话

0534—2620546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名书面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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