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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
来源: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德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0)的销号验收意见》(鲁环函〔2024〕22号)文件要求,由我局牵头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事项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抽测东营市、滨州市43条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不合格比例达70%。

二、整改目标:加大全市加油站日常监管力度,强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后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整改措施:(一)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推进重点区域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联网。(二)组织开展加油站摸底排查工作,对油气回收、气液比达不到要求的,督促限期整改。(三)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和监测,严厉打击加油站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改效果:(一)强化加油站日常监督帮扶。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加油站污染防治工作,研究制定《德州市2021年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方案》《德州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攻坚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部门、县市区落实油气达标排放、安装在线监控、开展错时加卸油等工作。按照要求,对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设施老化、无法稳定达标的加油站,督促开展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夏防”期间,市级每月对各县市区加油站开展抽查,督促问题整改。对无法稳定达标的加油站,督促企业及时更换吸附材料,做好治污设施维护,确保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升级治污设施实现长效管控,共136家加油站治污设施由活性炭吸附升级为膜分离等高效治理设施。(二)开展加油站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印发《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通知》,每月组织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共排查建立654家加油站工作台账,发现存在问题60家,其中25家气液比不合格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推进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按照《关于推进加油站油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和联网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年销售汽油量3000吨及以上的加油站安装在线,我市共5家加油站达到安装条件,均已安装在线并联网

五、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7日,共十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4-5018122。

  邮箱:dzhbdqk@dz.shandong.cn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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