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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4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24项问题销号验收实施方案》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农业用水粗放。山东省70%以上的黄河水用于农田灌溉,农业节水意义重大。《山东省水资源条例》明确,农业灌溉应当采用管灌、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节水方式,已建成的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农业用水设施,应当进行更新改造。但沿黄各市农业节水工作推进缓慢,用水方式比较粗放。全省引黄灌区27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中,1020万亩未达到节水灌溉要求。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水农字〔2020〕8号)文件要求,全市引黄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为575万亩,截止2019年,已建设完成农业节水灌溉工程398万亩,到2025年,全市要完成的整改任务目标为62万亩,总面积要达到460万亩以上,占引黄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比例达80%以上。2020年—2023年,全市新增引黄灌区节水灌溉面积158.18万亩,其中2020年新增51.88万亩,2021—2023年新增106.3万亩,全市引黄灌区节水灌溉面积达556.18万亩,高于要求的460万亩,占引黄灌区有效灌溉面积的96.73%。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

(一)积极推进农业节水工程建设。以引黄灌区为重点区域,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推动传统大水漫灌向精准灌溉、节约用水转变。

(二)大力宣传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按照“肥随水走、少量多次、分阶段应用”的原则制定灌溉施肥方法,充分利用灌溉系统进行施肥,提高肥料和水分的利用率。通过政府引导,宣传发动,积极筹措资金,抓好小麦玉米大田作物水肥一体化建设。

(三)及时做好资产移交工作。以项目资产移交作为完善管护运行机制的“小切口”,印发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移交和管护协议书》和《移交工程设施清单》相关要求完成资产移交工作。

(四)加强建成工程运行管护工作。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管护与专项维护相结合的管护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成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四、销号验收情况

2025年1月10日,市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德州市关于申请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的报告》,申请省级进行销号验收。10月28日,省农业农村厅出具了《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销号验收的意见》,认为我市第24项整改任务达到销号标准,予以验收通过,可以开展后续销号公示等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受理电话:0534—2381962

联系地址:德州市德城区青龙街2号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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